最新騙案警示

網上買賣要謹慎 免墮陷阱招損失
2018-08-22

手法
無貨扮有貨
騙徒利用網上社交/購物平台假裝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,當買家付款後,騙徒便失去聯絡,買家不能獲得貨物或服務。
假扮買家
騙徒假扮買家購物,向賣家作虛假付款,例如提供虛假的銀行付款確認電郵。賣家在送出貨品後未能收取貨款。
警方呼籲
  • 市民在網上購物時,要小心選擇賣家,應透過有身份認證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交易,以減低受騙的機會。
  • 在網上平台出售貨品時,不應單憑對方提供的入數單據或電郵,便相信對方已完成付款。
  • 購買門票、購物券和月餅券時,不應跟身份不明人士購買,應儘量透過正式銷售渠道購買。
  • 如對對方身份有所懷疑,便應立即停止交易。
  • 如發現有可疑,請致電香港警察『防騙易』24小時熱線18222。
網上買賣要謹慎 免墮陷阱招損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