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骗案警示

切勿借出户口,小心误堕法网
2017-06-01

于2017年5月31日,一名商人因为使用公司户口清洗一亿二千多万元黑钱,判囚三年四个月。
警方呼吁,借户口给他人作非法用途的行为可能已构成「处理犯罪得益」罪(洗黑钱),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五百万及监禁十四年。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借户口给他人,以免干犯洗黑钱罪。 如有怀疑,应立即与银行及警方联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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