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骗案警示

网上买卖要谨慎 免堕陷阱招损失
2018-08-22

手法
无货扮有货
骗徒利用网上社交/购物平台假装出售货品或提供服务,当买家付款后,骗徒便失去联络,买家不能获得货物或服务。
假扮买家
骗徒假扮买家购物,向卖家作虚假付款,例如提供虚假的银行付款确认电邮。卖家在送出货品后未能收取货款。
警方呼吁
  • 市民在网上购物时,要小心选择卖家,应透过有身份认证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,以减低受骗的机会。
  • 在网上平台出售货品时,不应单凭对方提供的入数单据或电邮,便相信对方已完成付款。
  • 购买门票、购物券和月饼券时,不应跟身份不明人士购买,应尽量透过正式销售渠道购买。
  • 如对对方身份有所怀疑,便应立即停止交易。
  • 如发现有可疑,请致电香港警察『防骗易』24小时热线18222。
网上买卖要谨慎 免堕陷阱招损失